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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检假规定休多少天(女职工的产检假是几天呢?)

今日科普2024-10-26 11:37:475

女职工产检假法律并无明确规定,实践中是根据医嘱执行的。

依据: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六条第三款:“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”

此外,有关产检假为7天的说法应当是错误的。2024年新修订的劳动法并无关于产检假的规定。有关产检假的实际执行,可能会参照原卫生部发布的相关通知,即《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》和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》(卫妇社发〔2024〕56号),其中明确“孕期检查次数。孕期应当至少检查5次。其中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,孕中期至少2次(建议分别在孕16-20周、孕21-24周各进行1次),孕晚期至少2次(其中至少在孕36周后进行1次),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。”此为部门规章,具有参照意义,而且规定的是最低产检次数,确有需要,可遵医嘱适当增加产检次数,由此产检假的天数也会增加,而不是前述规定的7天。

如果单位不准正常的产检假,可以到劳动部门或妇产投诉举报,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。